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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核心技术立法进程

中国电子报 樊哲高 2009年03月06日


 

       全国人大代表、中星微电子董事局主席邓中翰十分关注技术创新立法,今年他的两个议案分别是呼吁制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创新法”。他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专访时强调,技术创新需要法律保障。

       依靠自主创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近期国际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产生的影响日趋扩大,加之正逢行业周期性低谷,我国集成电路行业在此次危机中深受冲击。”邓中翰说。

       他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全球电子产品市场总体需求低迷,导致了国际产业竞争加剧,集成电路行业出现了增长速度急剧下滑、出口形势不容乐观、外资利用率大幅下降、骨干企业困难重重等严峻形势。为此,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确立了完善产业体系、立足自主创新、以应用带发展为今后三年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的三大重点任务。

       《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明确提出了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创建核心竞争力作为产业振兴的中心工作。那么真正能帮助企业顺利渡过危机、走出低谷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

       邓中翰认为,持续的创新能力,就是集成电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保障这样的持续创新能力需要国家对集成电路领域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支持和保护政策,通过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

       据了解,目前我国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方面的条例和法规缺乏系统性,在法律效力和立法层次上仍处于较低水平,无法为集成电路行业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基于这一现状,邓中翰建议尽快制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法”,为我国集成电路产业自主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他说,这一法律的制定,将极大鼓舞集成电路行业以自主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保持可持续发展,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持续提升。

       他介绍说,“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包括:集成电路产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应包括从开发研制到产业生产程序中涉及的一系列知识产权的保护,以法律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的有关权利。

       他告诉记者,我国正致力于“创新型国家”的建设,但还没有一整套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相适应的法律、制度和政策。企业和政府在面对自主创新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时,也缺乏有效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基于这一现状,他建议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创新法”,为技术创新体系的有效运行创造必要而规范的环境条件,依法保障科技强国战略的实施。这一法律的制定,对我国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国家综合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据邓中翰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创新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国家层面设立专门的国家自主创新工作委员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创新法”为总法,加强科技税收优惠的规范性、透明性和整体性;立法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自主创新需要立法护航

       邓中翰说,没有法律保护,企业的自主研发将成为空谈。通常开发一种普通的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至少需要投入数百万美元,花费两三年的时间;而非法仿制只需投入两三万美元,花费不到半年的时间,便可以低价倾销其产品。这种情况致使研制开发企业血本无归,严重打击了企业自主研发的积极性。

       他告诉记者,只有建立健全自主创新的法律保护体系,才能保护企业自主创新的成果,鼓励企业持续自主创新,从而进一步推动“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对于中国的集成电路企业来说,自身发展需要苦练内功,自主创新、发展核心技术是企业能够持续发展的源泉。如果将企业的自主创新比作“种子”,“种子”发芽需要肥沃的“土壤”,那么自主创新的有关立法就是这片“土壤”。

       他说:“如果我国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创新法’等知识产权法律保障体系,无疑对于企业未来参与并赢得激烈的市场竞争,具有重要的保驾护航作用,同时,对于实现创新型国家战略也具有深远意义。”

       他强调,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一系列落到实处的举措,其中相关法律保障体系建设是重头。

       在邓中翰看来,对自主创新和核心技术进行立法保障是其中重要的一环。“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创新法”作为专门法将成为2007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必要补充。它将全方位地统领、调整、规范自主创新中多方法律关系,将分散在各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中的关于自主创新的内容,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创新法”将提高自主创新国家战略的权威性,增强对相关方的约束力,也向国际社会表明中国对自主创新的重视程度和决心,切实保障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实施。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创新法”也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和政府在自主创新中遇到矛盾和困难时缺乏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的问题,以法律有效保障和促进自主创新,从而把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落到实处。

       他认为,要实现中国经济的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积极参与并赢得国际竞争,必须把推进自主创新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将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和法律法规的外部环境保护作用紧密结合起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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